请滑动查看更多导航
近日,我院被辽宁省护理学会认定为首批辽宁省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服务站(护理实践基地),成为本市市级唯一一个获此资格的医疗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培训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关于印发辽宁省进一步改善护理服务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辽卫办发〔2023〕157号)文件要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精准对接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健康需要,补充护理服务人力资源,扩大社会就业,我院响应号召,主动参与辽宁省护理学会于2024年7月开展的首批辽宁省医疗护理员规范化培训服务站(护理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护理部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员培训准备工作,遴选师资,组织培训团队,从场地、设备多方面认真筹备,同时依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护理员培训大纲,制定详实可行的理论与实践方案,通过线上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授课、技能培训、临床实践指导以及理论、技能考核,确保培训的高质量完成。
本次申报工作大获成功是省护理学会对于我院护理工作的肯定,也是我院在护理教育领域取得的新的里程碑。这一资质的获得,进一步提升了我院护理部门在医疗护理工作中的声誉和影响力,同时也为本市护理人员提供了更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促进全市护理工作者不断进步,自我提升。
接下来,我院将进行医疗护理员实践师资培训,建立规范化培训课程体系,统一考核标准,力求匠心耕耘,遍布硕果累累,积极对齐省护理学会要求,为本市护理工作发展贡献更加显著的力量。
供稿/呼吸科 孟菲菲
审稿/护理部 李浩
校对/机关党总支 郝娜
编辑/宣传企划科 常亮